图书馆读者须知
发布时间:2015-02-03 09:25:32点击数: 次
一、南丹县图书馆属公共图书馆性质,面向社会免费开放。
二、图书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等基本服务区的图书、现报现刊、合订本期刊、少儿读物等书刊总10万余册,读者不需办证可自由在室内免费阅览。
三、阅览室内的图书、期刊实行全开架服务管理,进入阅览室内阅览或借书的读者须将自己的书包、提包、背包以及私人书刊等物品自觉放在存包柜内或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四、办证借阅服务:图书阅览室的开架图书、报刊阅览室的合订本过刊外借阅览须办理借书证,办证时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一张1寸相片办理,免收工本费,只需交抵押金50元,押金退证时归还。
五、电子阅览室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南丹支中心的公共服务窗口,主要是为读者提供上网阅览电子书刊、浏览共享工程文化信息资源、查阅网上信息资料、网上学习培训等,实行免费上机服务,不计时收费。
六、读者在电子阅览室上机须办理上机阅览证,办证时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一张1寸相片办理,办证免收工本费,不收押金。少儿读者办理上机阅览证须在家长陪同下方可办理。
七、办有借书证的读者不需另外办理上机阅览证可在电子阅览室免费上机;办有上机阅览证的读者可在图书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等基本服务区自由阅览书刊,但不得外借阅览。
八、借书证、上机阅览证有效期1年,到期凭原证到服务台办证处免费更换新证方可使用。
九、读者如遗失借书证,须持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服务台办证处挂失,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挂失一周后可持有效证件到办证处办理换证手续。
十、借书证即为押金凭证,如需退证,请先还清所借书刊及音像资料,再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借书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十一、读者如丢失或者损坏所借书刊资料,须按原价的1—5倍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参见《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料损坏赔偿制度》。
十二、自觉遵守图书馆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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